进一步抓好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全面实现辖区范围内河道溪流、交通道路、大街小巷、城市公园、湖泊水域、城市面山实现有序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维护城市建设成果,双江县将县域范围内的“河、路、街、园、湖(库、渠)、山”采取“河长制、路长制、街长制、园长制、湖(库、渠)长制、山长制”(简称“六长制”)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县、乡(镇)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模式。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六长”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责任逐项落实、严格考核问责的原则,对县域辖区范围内的“河、路、街、园、湖(库、渠)、山”进行责任细化分解,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要求为指导,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责任、量化任务,细化分工,使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管理延伸到全县的各个角落、所有区域,形成职责清晰、协同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双江自治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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