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市财政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及时下拨了2017年打击走私工作经费1438.22万元,为规范进出口贸易秩序,服务我市沿边对外开放,推进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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